自言自語: 11.25億美金 換言之約370億台幣..這個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..而且他們幹麻要跟你護盤? ~~~ 不過看看會不會這個消息面可以炒高一兩天囉~~~
2008/11/26 08:07 時報資訊
【時報-各報要聞】行政院最快本周四院會將會通過「開放QDII來台投資證券及期貨管理辦法」,金管會公告後月底或12月1日大陸合格機構投資人(QDII)即有11.25億美元,可挹注台股,對台股具一定激勵作用。 而且,除大陸合格機構投資人外,在台上市櫃企業的大陸籍員工可開戶賣出員工配股的持股,但不准買進股票。 據了解,金管會已將「開放QDII來台投資證券及期貨管理辦法」呈報劉揆核定中,預定本周四排入院會報告,金管會將立即公告,快則月底前、最慢12月1日可正式起跑,對台股挹注動能。 據悉,金管會在辦法中擬訂大陸法人機構來台開戶資格、條件、限制等。其中界定陸資來台投資台股範疇有三大塊,一、大陸核准的機構投資人;二、在台上市櫃企業的大陸籍員工;三、海外企業到台灣上市櫃的大陸原始股東。 大陸核准機構投資人(QDII)必須向證交所登記文件,可在台灣國銀申請開戶,可以進行台股的買賣;但在台企業大陸勞工合法的員工分紅配股,及海外企業在台上市的大陸籍原始股東獲得的配股權,也可在台券商開戶,但只能在專戶賣出持股,不能委託券商買進持股。 未來大陸法人若不在台灣,必須在台委託一代理人或代表人才能下單交易,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。 至於投資盈餘匯出,依央行外匯管理規定辦理。至於自然人,其他大陸機構法人或團體,是否進一步開放,視大陸開放程度配合擴大開放。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呂雪彗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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